無論是干財務工作的還是業務報銷的,在報銷的過程中總能遇到一些發票蓋章的問題。發票蓋章這個問題許久以來一直都困擾著不少的小伙伴,那么發票的章到底要怎么蓋?蓋的不清晰怎么辦?今天,
我將為大家解答這些問題,并且整理了一些蓋發票章需要注意事項,以便大家日后及時查看手里的發票是否有被退回的風險,千萬別踩坑哦^^
1.基本要求
發票上需要加蓋的是發票專用章,公章及財務章均不符合要求。
2.特別規定
根據要求,發票需要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但是還有些特殊情況需要大家特別注意!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規定:“《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當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span>
(2)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的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币虼?,電子發票上有稅控簽名和企業電子簽章,不管是彩色打印還是黑白打印,都不需要另外找開票單位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3.政策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span>
(2)《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span>

關于發票蓋章的相關的問題
1.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么?
答: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既蓋了財務專用章,又蓋了發票專用章,這樣可以么?
答:不可以。發票上只需蓋發票專用章。
3.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怎么辦?
答: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或紅沖。
4.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發票還有效么?
答:有效。
5.發票若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會有什么影響?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五條規定,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6.發票的記賬聯要不要蓋章?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币虼?,記賬聯無需蓋章。

7.蓋的發票專用章名稱和銷售方名稱不一致,該發票是否一定有問題?
答:不一定。如果是經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其為代征稅款的商戶代開的普通發票,應加蓋受托代征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此時發票專用章名稱與實際銷售方(商戶)名稱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開的發票怎么蓋章?
答: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代開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最后,提醒大家謹記,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發票樣本:
